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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报送单位】: | 2011-03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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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3月18日,局印发《关于开展2011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》,布置优秀人才资助工作。《通知》明确了个人、集体项目推荐要求,对报送材料进行了详细规定,要求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于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局人事处。局将组织专家评审,经局党委研究排序后上报市委组织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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